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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斯菱股份斯菱股份(SZ:301550)2025-08-24 07:46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及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三)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无法确保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