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 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赢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对外投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不含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0%至50%间。 (二)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下列标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至50%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