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 公司不得通过8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须按法规及公司制度执行[6] -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必要时经股东会审议[6] 监督机制 - 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制度等工作[9] - 外部审计师审计年报时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10] 违规处理 - 建立控股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3] - 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关联方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