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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斯菱股份斯菱股份(SZ:301550)2025-08-24 07: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6]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 召集人应在年度会前20日、临时会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9]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1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员主持[14] 会议审议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15] - 关联股份及超比例部分股份不计入表决权总数[15][17]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19]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1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