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比0.1%以上(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重大关联交易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关联交易并提交书面意见给董事会[15]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不超0.1%且不超300万、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的关联交易[18] 关联关系管理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告知董事会秘书关联关系,财务部门登记管理[10] 关联交易监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审议并在年报发表意见[19] 关联交易披露 - 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以发生额披露并12个月累计计算[20]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1] - 进行关联交易签书面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2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按超出金额重新审议披露[23]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关联交易豁免 - 多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6] - 关联交易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7]
振华风光(688439)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