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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冠电缆(9206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球冠电缆球冠电缆(BJ:920682)2025-08-22 13:12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监管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1]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5][30]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资金并两日内披露[10][11]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2] 资金使用流程 - 每月项目部门填报付款单,审核审批后付款;每季度财务报备、董秘核查[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置换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经董事会审议等并两日内披露[16][17]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8]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26] - 节余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6]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6]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报告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出具鉴证报告[31] 其他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章程为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