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冠电缆(9206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 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有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7] - 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对象与内容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四类[9]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9] 信息披露与会议要求 - 应在北交所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不得在其他媒体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8] - 年度报告披露后,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通知公告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10]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一般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11]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6]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18]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1] 活动记录与制度生效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按规定公开[22] - 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应记入档案存档[23] - 制度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于2025年8月22日由公司董事会制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