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方科技(603005) - 晶方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晶方科技晶方科技(SH:603005)2025-08-22 13: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7][8]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股东会关联交易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26]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表决权2/3以上认定不予答复的事项,主持人可拒绝回答[2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24]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委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19]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