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七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七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批准[10] 投资分类与管理 - 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投资期限超一年的投资[5]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12] 投资操作流程 - 短期投资需董事会办公室编报年度计划,经多级审批后操作[12]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需按程序报批[13] 投资监督与评估 - 公司建立严格证券保管制度,两人共同控制且人员分离制约[18]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审论证[25]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4] 投资监督与处理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提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专项报告[16] - 公司在被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公司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16] 投资后续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17]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参与监督运营决策[21] 财务核算与管理 - 公司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簿[20] - 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子公司会计核算等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3]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4]
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