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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均普智能均普智能(SH:688306)2025-08-22 13:10

董事选举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6] - 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9]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1] 投票规定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2]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立董事人数[12]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投票表决权数不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5]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5] - 当选董事不足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重新组织[17] - 当选董事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可补选或重启程序[17] 生效时间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