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管理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1]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内审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8] - 公司设内审部负责人1名负责日常审计管理[8] - 内审部每年提交至少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审计范围与责任 - 内部审计与内控评价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0]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6] - 内审部应配备适应审计任务的人员[8] - 审计人员对重要信息数据负有保密责任[9] 内控披露与整改 - 公司应披露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措施[16] - 审计委员会督促制定内控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16] 报告要求 -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包含七项内容[16]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审计[16] - 会计师事务所应发表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意见[16] - 非标准审计报告或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6] - 年度报告披露时应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0] 激励与考核 - 公司建立内审部门激励约束与责任追究机制[20] - 内控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