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00090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 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研究并提建议[2]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2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18]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应尊重建议[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4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2]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6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0] -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等[48]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0][6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