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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0009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浙商中拓浙商中拓(SZ:000906)2025-08-22 12:0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日期要求 - 股东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两者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2]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表决权相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9]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分别选举计算[1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5] 中小投资者权益 -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7] 决议撤销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7] 信息披露与执行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7] 章程相关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9] 公告与通知披露 - 公告或通知可摘要披露,全文在巨潮资讯网公布[29]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29] 数字含义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规则解释与施行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