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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600433) - 冠豪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SH:600433)2025-08-22 11:2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可持续发展、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创新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订 相应的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