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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数源科技数源科技(SZ:000909)2025-08-22 10:57

股份锁定与转让 - 年内新增无 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7][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3]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4] 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等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8]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21]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2]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4]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需披露结果公告[24] - 特定情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公告且期间不得再增持[25] - 增持结果公告应含多项内容,完成或提前终止计划需履行披露义务[26]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