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授予与登记 - 2023年9月19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319.30万股[7] - 2023年10月30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授予71.00万股[8] - 2024年6月19日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663.50万份,7月3日授予限制性股票771.50万股[13] - 2024年10月22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66.00万份,限制性股票193.00万股[14] - 2025年6月11日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879.50万股,6月16日授予股票期权429.75万份[19]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与行权 - 2024年9月27日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8] - 2025年6月27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21.25万股,7月3日上市流通[16]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30%,2025年9月18日届满[31]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30%,2025年9月12日等待期届满[35]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 2023年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10.36万股限制性股票[21] - 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3.5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25][26] - 2025年激励计划注销3.5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7.00万股限制性股票[28][29] 业绩目标与达成情况 - 2024年境内航区程租业务货运量增长率不低于20%,境外航区期租业务合同运营天数增长率不低于35%,业绩目标达成率大于100%[33]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不低于50%,实际增长率为114.55%[37] - 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目标不低于35%,实际增长率为196.70%[37] 其他 - 2023 - 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24][27][30] - 律师认为公司回购注销及激励计划相关情况符合规定[30][34]
海通发展(603162)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