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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5-08-22 10:3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股东会审议[5] - 非关联交易事项(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该类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4]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14]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该类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与披露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东会召开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20]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37] - 重大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通过[39] 董事候选人提名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40] - 公司董事会、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证券法》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4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提名方式有董事会等[4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