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不良记录[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提名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1]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1] - 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发表意见[11] - 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11] 工作相关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资料[32]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2] 费用及制度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5]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其他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