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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5-08-22 10:34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10]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10]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事务[17] 管理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分析师等[5]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可通过官网、上交所网站等渠道沟通[6] 管理原则与目的 - 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3]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4] 信息披露 - 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重大信息[15] - 出资委托发表分析报告应注明受委托完成[41]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6][13] 会议与活动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0] - 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公告、披露[24][25]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6] 渠道维护 - 应保持各类联系渠道畅通并公告变化[21] - 应重视上证e互动平台,指派专人回复[22] 调研与参观 - 接受调研时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可安排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33] 其他 - 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事务[3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