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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5-08-22 10: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0月9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9041051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9904105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等除外[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需遵守规定[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事项[37][39][40][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2][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79][8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8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仍有效[7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最低比例要求[10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60天通知[113]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资决议后相关通知和公告要求及债权人权利[119][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