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本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