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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康生物(6880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药康生物药康生物(SH:688046)2025-08-22 10:1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8] -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数据[28]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项内容[12]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项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 公司应在年报结合行业政策环境和发展状况,披露行业基本特点、研发支出等信息[44] - 公司应在年报识别并披露核心竞争力、经营、行业、宏观环境等风险因素[48]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应在年报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4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标准之一的交易,应及时披露[33]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等标准之一,应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0]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7]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应及时披露原因、准备情况、行业情况等信息[45]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7] - 公司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49] - 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进展事项[51]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敦促临时报告披露[63]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4]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5] 违规处理及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信息披露违规致公司受损,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85] - 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等情况,相关人员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86]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87]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 业绩说明会应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进行[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