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日股份新日股份(SH:603787)2025-08-22 10:19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提前1日,经一致同意可不受限[6] 会议召开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专门会议[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事项审议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8] 其他 - 授权委托书需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等相关信息[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