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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日股份新日股份(SH:603787)2025-08-22 10:19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日电 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 的费用。 第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二、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根据审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 1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