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2][3]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5]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5][9] 管理工作开展 - 交流内容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主[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电话等多渠道开展[7] 管理工作负责人及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9]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10] - 董事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分析研究等[10] 各部门义务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有义务协助实施管理工作[11] 会议要求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举行说明会[13] - 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两小时[14] - 说明会原则上应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4] 人员要求 - 参与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4] 调研要求 - 接受调研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人员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17] 平台管理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并回复[20] - 通过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20] - 不得通过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1]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十年[24] 特殊股东要求 - 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需关注相关信息[2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法律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