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新日股份新日股份(SH:603787)2025-08-22 10:19

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超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属募资用途变更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用自筹资金后6个月内置换[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21]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参照变更程序[22] - 募投项目全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2]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注会对募资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