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拟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4]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4]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本与股份 - 公司成立时原经审计账面净资产253,400,883.52元按1︰0.3946316比例折为股本,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4]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9]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9] 担保与决议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5]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2] - 股东会通知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并作决议[1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20]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7]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9]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30]
德生科技(00290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