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董事解任赔偿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8] 离职手续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应办妥移交手续[10]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