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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江化微江化微(SH:603078)2025-08-22 10:0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也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2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9] - 对董事会议案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0]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和高管股东[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规则由董事会修改报股东会审批,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