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00290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出现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连续两次未出席相关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需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5] 会议规定 - 专门会议定期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通知[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6] 审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异议[21]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25]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7] 专门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可两人以上自行召集[3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保障知情权,及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35][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39]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41] 其他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