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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0029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德生科技德生科技(SZ:002908)2025-08-22 10:05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累计12个月内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3]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5] 股东通知义务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况需通知公司[17] - 控股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5%需通知公司[18] - 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1%时需通知公司[18]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后持股低于50%、30%或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时需通知公司[19]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24小时内将重大信息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23]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2] 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披露事务[2]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27]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30] 资料提交要求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事项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9]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19]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7] - 公司各部门等第一责任人应在接到文件当天完成审阅并签字[24]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或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31] - 未按程序上报信息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