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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603256) -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宏和科技宏和科技(SH:603256)2025-08-22 09:51

发行相关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2][18] - 发行股票为面额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2][23]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30][31] - 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三个项目,投资总额10.92亿元,拟用募集资金9.946064亿元[2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远益国际持股658405037股,持股比例74.84%[40] - UNICORN ACE和SHARP TONE拟减持合计不超过17594550股,占总股本2%[41] - 截至2025年3月31日,王文洋与Grace Tsu Han Wong合计间接控制741826979股,占比84.32%[44] 公司运营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拥有1家香港子公司香港宏和,主营玻璃纤维进出口[53]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无实质性变更,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54] - 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内部治理有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57][58]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金额200万元以上未了结或可预见、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104] - 报告期内存在一起环境保护和一起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93][95] - 最近三年依法纳税,香港宏和无逾期未清缴利得税项及税务处罚[90][91] 其他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87972.7500万元[20] - 毕马威华振于2025年4月25日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