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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黄金(600988) - 赤峰黄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赤峰黄金赤峰黄金(SH:600988)2025-08-22 09: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会议[13] - 指导、监督内控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3]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包括建议聘请、审查独立性等[11] - 审阅公司财务资料,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规则和执行职务行为[13] - 监督指导内控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7]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8]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20] -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担任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主要代表[16] - 审查重大交易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等交易活动[16] 工作安排 - 内控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日常工作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9] - 内控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6] -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发送,紧急时需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2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代行职权,可提请董事会更换[2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 会议原则上为现场会议,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会议方式[29] - 可邀请非委员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非委员对议案无表决权[29]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应有记录并妥善保存[29] - 会议通过的议案等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29] 其他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需遵循相关规定[29]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30]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0]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公司应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31]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