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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600346) -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恒力石化恒力石化(SH:600346)2025-08-22 09:33

董事离职披露与履职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改选出新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5] 董事补选与解除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后60日内完成补选[7]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董事离职手续与股份限制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应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应在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11] 监督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事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