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6] - 证券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6] - 证券投资额度未达上述标准,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执行[6] 资金与账户 - 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信贷资金[4] - 证券投资应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账户进行,境外投资可委托中介[7] - 只能在核准证券公司设账户,资金调拨需审批[11][12] 组织与管理 - 设证券投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组织投资[8] - 证券部负责日常运作管理,每月书面报告投资情况[8][9] 投资范围 - 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绩优股为主,不投有风险警示证券[14] 风险控制 - 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建账并做好核算[16] - 参与人员须具备相关知识经验,必要时聘外部机构咨询[16] - 选中介或理财代理机构应选合格专业金融机构并签合同[16]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调查跟踪投资情况[16]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专项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投[16] 信息披露 - 证券投资相关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需通报投资情况[18] - 按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核算并在财报列报,董秘应汇报并公开披露[18] - 在定期报告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与损益情况[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