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超该资产30%需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4]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5] 报告流程与责任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或规定时限内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原件[17] - 董事会办公室应分析判断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并汇报需披露的信息[17] - 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有敦促本部门或单位内部信息收集、整理的义务[17] - 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项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处分[1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2]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股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达5%以上[2]
飞南资源(3015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