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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钢股份杭钢股份(SH:600126)2025-08-22 0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12月获批发行8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8年3月11日在上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7,718.9083万元[9] - 公司当前股份总数为337,718.9083万股,均为流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3] - 单项投资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及12个月内累计不超50%,由董事会决策[106] - 对外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0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4]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78]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