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杭钢股份(600126)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杭钢股份杭钢股份(SH:600126)2025-08-22 09:0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处至少每季度报内部审计情况,每年交报告[13] - 督导内部审计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4] - 审计处至少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并报告[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7] - 监督董高履职合规性,可通报等处理违规[9] - 督促整改财务报告问题并监督落实[10] 会议制度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2] - 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22] - 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3]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25] - 意见未采纳、发现重大问题等应披露[25]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5] 生效时间 - 本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