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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603296) - 华勤技术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华勤技术华勤技术(SH:603296)2025-08-22 09:03

审计委员会与机构设置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公司设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6]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21] 审计业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13] 审计工作目的 - 内部审计目的是促进内控健全、控制成本、改善管理等[4] 审计证据与报告流程 - 审计人员获取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4]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初稿送被审计单位,其5日内反馈意见[20] 申诉机制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负责人书面申诉[20] 评价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报告[24] 缺陷整改 - 内审机构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后续审查[25] 专项审计 - 内审机构审计会计报表真实性,关注业务会计处理等[26]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等[26][27][29] 资金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业绩快报审计 - 内审机构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31] 公司报告披露 - 公司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4]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4] 非标准报告处理 - 若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专项说明[35] 内部评价与培训 - 内审机构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价[36] - 定期或不定期对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38] 违规处理 - 审计人员违规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38]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严重时处罚相关人员[3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