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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博股份广博股份(SZ:002103)2025-08-22 08:33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5]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2] 股票买卖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公司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不得转让[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可转让数量计算 - 以年末所持股票总数为基数,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总数25%[17] - 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票[17] 限售与解除 - 公司设限制条件应向深交所申请将相关股份登记为限售股[18]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3]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4] - 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步废止[2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