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0021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6]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联络人[16]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6]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