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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能电力(8702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灿能电力灿能电力(BJ:870299)2025-08-21 12:2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专户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完毕或转出全部节余资金后及时注销并公告[9]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11] 资金支取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12]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15] 事项审议披露 - 8种事项使用募集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现金管理 - 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置换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等按规定时间披露[19][20][21][22][2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审议,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超500万元且超10%股东会审议[2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