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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能电力(8702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灿能电力灿能电力(BJ:870299)2025-08-21 12:2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1]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22] 评价与保存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费用与任期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4]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重组等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24] 信息披露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24] - 变更应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24] 其他规定 - 三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 制度与法规抵触以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6][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