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公开发行普通股700万股,5月27日在北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98.2941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7] 股东信息 - 蔡金铸持股1306.80万股,比例43.56%[17] - 丘守庆持股1069.20万股,比例35.64%[17] - 深圳市和众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1.29万股,比例13.05%[1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收回股票买卖收益[30] - 股东对决议撤销请求期限为决议作出60日内[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担保与资产处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80] 董事选举 - 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当选[90] -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6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90][1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