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度修改 - 2025年8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修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交易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等交易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0]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等情况应说明并披露[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更换[27] 会议形式及提案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非现场召开[23] - 会议提案由经营管理层和董事提交给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29]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对议案一事一议表决,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其他方式[35][36] 其他规定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时,主持人应要求暂缓表决[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为10年[40]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43] - 提案应符合要求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当日转交董事长[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