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8-21 12:06

制度审议 - 制度修改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5]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部分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15] 投资与融资 - 长期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实施情况[20][22] - 公司申请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提交申请报告,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长审批后履行内部决策程序[24] - 公司权益性融资方案由专项工作小组拟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融资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业工作[25] 方案修改与信息披露 - 项目实施中有重大问题,总经理可提议修改等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方案,修改等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7] - 公司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核对,确保账实一致[27]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对手方等应遵循信息披露制度[29] 计算规则与特殊情况 - 本制度规定成交金额、市值的计算方式及特殊交易情况的适用规则[32] -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或参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等情况,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33] - 除特定事项外,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3] - 公司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融资属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事项,按相关制度执行[34]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交易,符合条件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