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8702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12] - 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 担保相关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2] 担保管理 - 财务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逐笔登记[22]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约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4]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4] 保证责任规定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对债务人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5] 信息披露 - 担保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内容[27]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特定情形,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7] - 公司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应披露整改进度[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