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8-21 12: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多项业务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许可项目[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9,258,10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5] 章程修订相关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后对公司、股东等有法律约束力,尚需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2][3][130]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根据党章设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控股股东等主体持有或控制的10%以上股份,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8] - 董事等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10] 交易与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审议[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5]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3]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会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6]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应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72]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4]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8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等[10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5][117]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23] - 公司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2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