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8364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8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7]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8] 离职要求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7] - 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7] 追责机制 - 发现问题董事会制定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9]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