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830974)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内审职责 - 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13] - 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审计会计资料、协助反舞弊等[13] 审计计划与检查 - 每年第四季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可修改[14]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报告[14][18]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对象包括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等[10] - 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章流程等[10]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电话、传真通知[27] - 被征求意见对象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29] 报告与保存 - 内部审计人员审计结束后出具报告,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31]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33]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书有异议,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29] - 审计委员会20日内作出复审意见[2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5年8月21日发布生效[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