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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8309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凯大催化凯大催化(BJ:830974)2025-08-21 11:3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5] 独立董事免职与补选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提前免职或不符合任职资格,董事会应解除其职务,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其他情况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17][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相关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26]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3]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重要事项未按规定审议等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及时向北交所报告[24] - 独立董事被公司免职认为理由不当等情形,应及时向北交所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5]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括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0]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安排 - 公司至少提前法律等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36]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6]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27]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及同等知情权[34][3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7]